业内专家认为,澳方先与日本船舶专用管企业达成共识的可能性较大。他分析说,“由于日本钢厂在三大矿山公司中多持有股份,一方面作为需求方承受铁矿石价格上涨的成本压力,另一方面也作为股东分享价格上涨的利润。因而,澳大利亚供应商可能先与新日铁达成协议;
其二,与中国船舶专用管企业可以对下游企业提高卖价不同,日本船舶专用管企业与其下游企业签定的多为长期合同,即必须先确定铁矿石涨价幅度然后日本船舶专用管企业才能与下游企业敲定钢价涨幅。如果7月1日谈判仍无结果,双方解除合同后日方受到的影响较之中方更大;
其三,与中国船舶专用管企业焦煤自给自足不同,日企所需焦煤几乎全部靠进口。拖延太久对需方不利;
第四,日本船舶专用管企业集中度较中国船舶专用管企业更高,宝钢即便自身能承受高于65%的铁矿石价格涨幅,迫于国内舆论压力其也不便冒然答应澳矿企的要求,但新日铁等船舶专用管企业的决策程序要简单许多。”
不过,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虽然日本船舶专用管企业可能先行完成谈判,但预计可能不会接受85%的涨幅。受焦煤价格上涨影响,目前日本船舶专用管企业成本承受压力已较中国船舶专用管企业沉重,同时,虽然日企在澳企中有部分股份,但这部分投资收益能否抵御成本上涨给日本船舶专用管企业造成的影响,目前仍是未知。
目前对供方的不利因素是,澳矿山FMG和巴西两家矿山的投产将可能缓解当前市场铁矿石供应紧张的局面。”业内人士认为。“不过,澳矿企更有可能采取拖延战术。不管未来供需形势如何发展,船舶专用管企业至少还得满足供应商65%涨幅的要求,对于供应商来说完全没有后顾之忧;两矿企还在寄望现货市场上涨。”曾节胜表示,“我国企业应着眼与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不排除对方追求短期利益,利用中国船舶专用管企业集中度不高的弱点。”
现在就看,需方签协议的迫切性大还是供方让步的可能性足”,分析人士认为。《日本经济新闻》周二报道称,受到原料及能源成本高涨影响,全球第二大船舶专用管制造商新日铁及全球第三大船舶专用管制造商JFE控股本会计年度集团税前获利预计出现两位数跌幅。
跨地区重组制约。根据这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调研报告》(下称《报告》),此次调研行动的参与者包括发改委能源局、国务院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办(国家能源局成立之后将撤销)等,涉及煤矿业的监管、税收等直接主管部门。
在赴河北、河南、贵州等省进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地调研后,《报告》称,国家必须要加强对能源的控制力,要建立船舶专用管资源向优势企业流转的机制。要按照一个矿区由一个主体开发的原则,优先向矿区内优势船舶专用管企业配置资源,由一家大型船舶专用管企业进行统筹规划开发。
数据显示,在刚过去的2007年,国内船舶专用管业的集中度有所增强。国内年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的船舶专用管企业产量达到12.9亿吨,超过全国原煤产量的一半;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国规模以上船舶专用管企业的四分之三;利润总额占全国规模以上船舶专用管企业的七成。
不过,《报告》也表示,大型船舶专用管企业重组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较为关键的是成本因素,由于小煤矿资源价值增值较快,矿业权价款高,民营煤矿出让价格高企,兼并困难。
除上述问题,煤矿的地方保护主义也是兼并中的一大阻力。《报告》指出,由于煤矿资产构成较为复杂,不同省区内大型船舶专用管企业管理主体不同,难以实现相互间的重组整合,即使有共同的出资主体,但由于受地方利益等因素影响难以真正实现兼并重组。有些地方还存在地方保护,增加了小煤矿整合重组的难度。